松山湖两大金融政策重磅出炉!企业最高可获200万元!
松山湖作为东莞市科技创新的重要引擎
近年来,随着园区经济发展效益
与科技创新发展水平日趋提升
科技型企业得到进一步聚集
近日
松山湖发布了两份金融行业政策
将进一步推进科技、金融、产业融合发展
推动园区金融行业的发展
现在,赶紧跟松湖妹来了解一下吧!
新出台的
《东莞松山湖高新区关于促进基金业发展实施办法》
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
是积极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科技创新领域
推进科技、金融、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举措
主要涉及对园区各类基金及基金管理企业
的租金补贴、经济贡献奖励和
促进银行与基金业的集聚融合发展等
不仅降低各类基金及基金管理企业的运营成本
同时针对此类企业的经济贡献进行阶梯式的奖励
促进基金业的集聚和发展
而《办法》实施后
各类基金及基金管理企业
还可以同时享受市级与园区两级政策的扶持
基金管理企业在松山湖注册办公且符合一定的条件,可享受房租补贴。如达到《办法》中的相关条件,自到位之日起,按实际租赁面积,连续5年给予房租补贴,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30元/月。
-针对企业-
在园区设立的各类基金及基金管理企业如达到《办法》中的相关条件,可按该企业当年形成的经济贡献园区留成部分的70%-80%给予奖励。
-针对个人-
符合条件的各类基金管理企业,其聘任的高管,包括董事长、总经理、副总经理、经理、投资经理、财务负责人及各类基金专业人才等,按其个人当年形成的经济贡献园区留成部分的70%给予奖励,对每家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政策有效期内共给予5个奖励名额。
促进银行与基金业的集聚融合发展
鼓励在园区注册的商业银行开展基金托管业务,新开展或已开展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其托管的资金金额达3000万元(含)以上的,按其托管的资金金额的1‰给予一次性奖励,每家银行最高不超过50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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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修订的
《东莞松山湖高新区促进科技金融发展实施办法》
(以下简称《新办法》)
增加了对企业融资担保费用的补贴
对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与奖励
增加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等内容
力求降低园区企业的融资成本
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发展资金的扶持力度
还重点加大了对倍增企业的扶持内容
随着《新办法》的实施
园区企业与银行机构同样可以
同时享受市级与园区两级政策的扶持
对倍增企业融资担保费补贴标准为每年最高50万元。
对获得贷款的企业,按其贷款项目实际支付的担保费,给予90%补贴;同一企业担保费补贴时间不超过2年,每年年度最高补贴30万元,倍增企业每年最高补贴50万元。
-风险补偿标准-
按其在松山湖当年新增担保业务发放量的20%为限提供风险补偿;对单个融资担保公司的代偿损失补偿,每年不超过500万元。风险损失总额低于限额的,将给予全额补偿。
-奖励标准-
按其在松山湖当年新增担保业务发放量的1%给予业务奖励;每家融资担保公司每年最高奖励200万元。
对倍增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评估费再补助标准为每家每年最高补贴50万元。
对受扶企业以专利出质获得银行贷款,按其实际支付利息的20%给予贴息,同一专利贴息时间最长不超过2年,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贴息30万元;对受扶企业按实际发生的专利评估费用的40%给予补助;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助30万元,倍增企业每家每年最高补贴50万元。
对倍增企业信用贷款贴息标准为每家每年最高补贴50万元。
对从合作银行获得信用贷款的企业,可按照其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30% 给予贴息;市园两级财政贴息总额最高不超过企业实际支付利息的90%,同一项目贴息时间最长不超过2年,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贴息30万元,倍增企业每家每年最高贴息50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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